2025版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规定:
5.7 监督审核
5.7.1认证机构应对获证组织进行有效跟踪,依据审核方案对获证组织开展监督审核,并要求获证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参与审核访谈,以确认获证组织QMS与GB/T 19001/ISO9001标准的持续符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5.7.2 每次监督审核应尽可能覆盖认证范围内的典型产品/服务及有代表性的生产/服务过程,并确保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覆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典型产品/服务、有代表性的生产/服务过程。
5.7.3 监督审核应重点关注获证组织的变更以及QMS绩效的持续改进,监督审核的内容至少包括:
(1)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对上次审核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纠正措施及效果;
(3)QMS在实现获证组织目标和QMS预期结果方面的有效性;
(4)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
(5)持续的运作控制;
(6)任何变更;
(7)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和(或)任何其他对认证信息的引用;
(8)QMS相关投诉的处理;
(9)上次审核后发生的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7.4 监督审核的时间应根据获证组织当前有效人数和QMS风险类型确定,不少于依据附录B所确定的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1/3。
官方解读:
1.获证组织认证范围覆盖多个产品和服务的,在一个认证周一期内的监督审核应覆盖所有典型产品和服务。
2.有代表性的生产/服务过程,是指与认证范围内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影响其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设计过程、生产/服务过程和检验过程。
3.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包括季节性生产/服务活动的,监督审核策划时应考虑其季节性生产/服务情况,必要时应分多次进行监督审核。
[规则条款]
5.8再认证审核
5.8.1认证证书期满前,获证组织申请继续持有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依据审核方案实施再认证审核,以判断获证组织的 QMS作为一个整体与GB/T 19001/ISO 9001持续符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5.8.2 再认证审核应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并应在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再认证审核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结合其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确认获证组织QMS有效性及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2)QMS绩效持续改进的证实;
(3)QMS在实现获证组织目标和QMS预期结果方面的有效性。
5.8.3 再认证审核策划时应考虑获证组织最近一个认证周期内的QMS绩效,包括调阅以往的监督审核报告。
5.8.4 再认证审核的审核时间应按5.4.2的要求,根据获证组织当前有效人数和QMS风险类型情况来确定,不少于依据附录B所确定的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2/3。
官方解读:
认证机构应关注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到期时间,提前进行再认证审核的策划安排,确保留有足够的时间在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再认证现场审核。不能在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现场审核的,认证机构应按初次认证开展认证活动,此种情况下第一阶段审核可不在认证委托人现场实施。
[规则条款]
5.9 特殊审核
5.9.1扩大认证范围
对于已授予的认证,认证机构应对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任何必要的审核活动,以做出是否可予扩大的决定。这类审核活动可以结合监督审核同时进行。
5.9.2 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
为调查投诉、质量事故,对变更做出回应或对被暂停的客户进行追踪,可能需要在提前较短时间或不通知获证组织的情况下进行审核,此时:
(1)认证机构应说明并使获证组织提前了解将在何种条件下进行此类审核;
(2)由于获证组织缺乏对审核组成员的任命表示反对的机会,认证机构应在指派审核组时给予更多的关注。
5.9.3 获证组织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通报起30日内,认证机构应对该组织实施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
官方解读:
1.认证机构应明确扩大认证范围的必要审核活动,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适用时)。扩大认证范围审核活动的范围和深度,取决于申请评审和审核方案策划的结果。
2.特殊审核与监督审核同时进行的,应注意审核结论与审核目的的对应关系,同时保证特殊审核的充分性和监督审核的完整性。
3.发生涉及获证组织QMS认证范围的投诉、质量事故、变更或有需要跟踪被暂停的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在评估认证有效性可能遇到的威胁后,可安排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
4.认证机构应关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及时做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