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始,全新版本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启用(CNCA-QMS-01:2025,认监委2025年第16号公告),同时废止沿用已久的旧版规范。本次新规大幅收紧准入标准、细化受理审查细则,无论是认证机构还是申办企业,均需严格依照新标准执行。
针对现阶段企业首次申报场景,本文基于新规5.1.2核心条款,系统梳理全部强制性准入条件。企业需逐项自查、全部达标方可提交申请,有效避免受理驳回、证书无效、后期核查整改等问题。
一、合法主体资质与前置许可合规
企业合法存续与合规资质,是认证受理的首要前提,具体包含三项硬性要求:
第一,申报企业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主体资质,企业状态正常、证照在有效期内。
第二,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专项行政许可的,需配齐全部前置资质文件并保持有效,涵盖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资质、排污许可、危化品运输资质等法定必备证照。
第三,申报的认证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各类许可载明的经营类目高度匹配,不允许出现超范围申报、资质范围不符等情况。
二、体系有效运行时长要求
新规着重强调体系落地真实性,杜绝空壳体系、短期突击建体系的情况。
企业需依据现行标准搭建完整质量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周期不少于三个月。需要重点注意:体系运行计时起点,必须在企业取得完整主体资质及全部专项许可之后,计算截止日为认证申报当日。同时,三个月运行周期内,企业须规范完成一轮完整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留存全套合规资料。
三、过往认证记录合规无异常
针对存在历史认证记录的企业,新规设置了明确的缓冲限制周期,解除限制后方可再次申报:
若企业因自身合规问题导致原有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撤销,需满一年缓冲期方可重新申办。
若原合作认证机构的QMS资质被官方撤销,企业需等待三个月,期满后可正常提交认证申请。
四、企业信用与质量合规状态核查
本次新规将企业信用记录与质量合规情况纳入强制审核维度,全方位收紧认证准入门槛:
企业当前无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停业整顿处罚记录,经营状态稳定合规。
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引发的重大事故,无停产整顿类监管处罚记录。
近一年内,认证对应产品在国家级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如有抽检不合格记录,须完成闭环整改并通过核验,才可正常申报认证。
写在最后
新版QMS认证规则的落地实施,是行业规范化、去形式化的重要举措,旨在压实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提升体系认证的真实性与权威性。
建议各拟申报企业提前对照新规逐条自查,补齐人员、流程、资料与资质短板,确保完全符合准入条件后再提交申报,从源头规避认证风险与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