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涵盖反不正当竞争、两类产品实施CCC认证等方面。一起了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法条聚焦数字经济时代“内卷式”恶性竞争(如平台强制低价、拖欠账款、数据侵权等),强化事前预防与公平竞争价值导向。其中,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新媒体账号、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规范搜索关键词滥用行为,禁止帮助他人实施混淆。
企业强制注销有变化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自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在强制注销程序方面,《办法》一是明确了对拟强制注销公司登记采取批量公告方式,公告期限为90天。二是明确了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相关部门、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即终止强制注销程序。三是明确了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强制注销登记决定书,考虑到很多拟被强制注销的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明确对这类失联公司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四是规定了强制注销程序终止或者公司被恢复登记之日起满三年,公司仍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再次启动强制注销程序。五是为避免异议程序被滥用,对恶意申请异议等情形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点击回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5号
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阀未经CCC认证进入查处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列入CCC认证目录的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阀,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点击回顾:这两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未获证不得销售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新规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规范》共四章五十条,重点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提供了指引。其中,规定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企业要展示经营主体信息、产品信息,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培训、软硬件设备、体系文件、网络销售记录和运输等重点内容。
CNAS-CI01-A020:2025《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绿色建筑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领域检验机构认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CNAS-CI01-A020:2025《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绿色建筑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于2025年10月1日实施。
2025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认可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机构应符合CNAS-CI0I-A020:2025《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绿色建筑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规定,已获认可的相关检验机构自行完成过渡转换。自2025年10月1日起,该领域的申请受理、文件评审、现场评审等认可评审活动均执行CNAS-CI01-A020:2025《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绿色建筑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