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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客户告知函

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客户告知函

 

尊敬的获证客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于2025年8月31日发布2025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QMS-01:2025,以下简称新版规则),新版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规则同时废止。

为保障获证组织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并助力贵组织顺利符合新版规则要求,先将对组织的影响及后续安排告知如下,敬请阅知。

一,认证申请条件

   提出认证申请时,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CNCA-QMS-01:2025 5.1.2)

(1)取得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并处于有效期内;

(2)已按认证标准建立QMS,且运行满三个月(应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计算)

(3)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已满一年(适用时);

(4)原QMS认证证书发证机构被国家认监委撤销QMS认证资质已满三个月(适用时);

(5)当前未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6)当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一年内未发生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重大质量事故;

(8)一年内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但已按相关规定整改合格;

(9)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 认证合同签订与费用支付(CNCA-QMS-01:2025 5.3)

(1)通过申请评审后,双方需签订具有法律竞争力的认证合同;

(2)认证费用应由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直接支付,禁止第三方代付。

三、审核实施阶段(CNCA-QMS-01:2025 5.6-5.9

(1)初次认证审核:分为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两个阶段审核时间间隔最短不应少于5日,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如需要更长的时间间隔,应重新实施第一阶段审核。

(2)监督审核:初次认证及再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

(3)审核时间:以人日计,1人日为8个小时。如果贵组织工作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则应延长现场审核天数以满足审核时间要求。

(4)再认证审核:应在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新签发的再认证证书的终止日期不超过原证书终止日期再加3年。如未能在原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再认证审核,则不予再认证。

(5)特殊审核:为调查投诉、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变更或对被暂停的客户进行追踪或获证组织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我机构将实施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审核。

6)审核过程关键要求:审核前组织需确认审核计划,确保认证范围内生产/服务正常运行;审核中最高管理者或授权高级管理层、QMS相关负责人需参加首/末次会议;对审核活动不予配合、最高管理者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缺席首、末次会议以及实际情况与相关申请信息、文件资料存在重大不一致,审核活动将被终止。

四、证书管理阶段 (CNCA-QMS-01:2025 5.3.4、6.1、7.2、7.3、7.4、10.5)

(1)证书发放:审核通过且不符合项整改验证合格后,发放QMS认证证书。

(2)证书使用场景: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QMS认证标志,不得在产品上仅标注QMS认证标志,只有在注明获证组织通过QMS认证及认证机构名称的情况下,方可在产品包装上标注QMS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处于暂停期间、被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3)获证后保持要求

A.持续有效运行QMS,关注导致证书暂停/撤销的情形;

B.及时通报组织重大变化、资质失效、列入失信名单或产品抽查不合格等情况;

C.需保存认证合同,审核计划,首、末次会议签到表,不符合报告及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审核报告,暂停、撤销通知(适用时)等文件;

D.获证组织可以在认证证书有效时使用QMS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认证证书处于暂停期间、被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4)证书状态异常情形

A.暂停证书:包括体系严重不符合、受到行政处罚、未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拒绝配合监管等情形,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B.撤销证书:包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

五、认证证书信息及转换(CNCA-QMS-01:2025 6.2)

(1)三信国际会赋予每张QMS认证证书一个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编号遵循一定的规律,由认证机构代码、发证年份号、QMS简写、顺序号、认证周期、认可机构代码和子证书号构成;

(2)三信国际会针对在2026年1月1日前获得的认证证书,结合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更换认证证书工作,在监督、再认证时将按新版规则换发认证证书;

(3)三信国际会在2029年1月1日前完成与本规则编号不一致的认证证书换证工作;

(4)认证证书依据的认证GB/T19001/ISO9001所采用的标准为完整的管理体系标准。

六、认证证书信息公开与报告

(1)申请组织可以在审核计划开始前3日,接受到审核组长发送的审核计划,请查收与确认。

(2)申请组织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可以在三信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https://www.cncsit.cn/pc_chaxun官网、认证证书显示的二维码、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路径进行查询。

(3)获证组织认证证书因CNCA-QMS-01:2025 7.2、7.3、7.4暂停、撤销、注销后,通过以上网址可以查到暂停、撤销、注销认证证书的信息与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

七、新规则的影响与应对

新版规则对认证机构和认证客户都提出了更明确和严格的要求。认证准入门槛加高,认证审核的规范性要求提升,标志使用与证书维护更严,认证审核中将更加关注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发挥的领导作用,组织的合规性和对GB/T19011标准的持续符合性。

请贵组织高度重视,确保顺利过渡至新版规则要求,积极配合我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信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秉承自信、诚信、公信为各级组织竭诚服务。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71-69127788

 

                            三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1:印制版-附件-国家认监委公告[2025]第16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1).pdf

附件2:认秘函[2025]28号-附件-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释义(1).pdf